立二拆四谈造谣:网民口味越来越重致走上不归路

2013年08月22日02:00  北京晨报

  “秦火火”、“立二拆四”等网络红人,因涉嫌寻衅滋事罪、非法经营罪,日前被北京警方依法刑事拘留。

  他们为何要在网上造谣传谣、故意歪曲事实?这背后有多少利益关联?一些网络热点“假新闻”是如何炮制的?21日,在北京市第一看守所内,“秦火火”、“立二拆四”二人接受了媒体采访。

  “在钢丝绳上跳舞” 沉迷网络求快感

  记者:为什么要在网上进行炒作?

  “秦火火”:我在网上叫这个名字,就是想火一把。从2011年到2013年,我的理念就是要引起大家对我的注意,通过快速增加人气。

  “立二拆四”:我大学本科毕业后不久就失业了,就到北京来闯荡。我也是中国第一代“网络推手”。我刚进到这一行业,内心也渴望做“正能量”的事情,但随着网民欣赏口味“越来越重”,我在这条路上也越走越远,把“炫富”等纯粹为博眼球而失去社会责任感的策划放到网上,我感到自己在一步步走向不归路。

  记者:你们都采用了什么方式进行炒作?能举例说明吗?

  “秦火火”:我是2011年3月开始用微博的,名叫“中国秦火火”。我在网络上的个性比现实中要极端,大概每小时发一条微博,内容和现实有距离,比现实更负面。比如我偶然看到一张雷锋穿大衣的照片,就自己算了一下,把价格夸大到90块钱,发微博说:“雷锋1959年为自己添置的皮夹克、毛料裤、黑皮鞋等全套高档行头,皮夹克、毛料裤、皮鞋加起来当时在90元左右,而当时雷锋一个月才6块钱。”

  “立二拆四”:2006年9月,我策划了“别针换别墅”的事情。我知道一开始网民肯定不会关注,就做了假。我是怎样造假的呢?当时在马路边,我请了一位外国女性,给她一部手机说我们要拍网络剧,对方很乐意帮忙,就象征性地摆了一个动作。于是就有了“老外递手机”的照片,继而引起网民的关注。

  记者:网友送你们外号“谣翻中国”,对此你们有什么感受?

  “秦火火”:这个外号让我感到会有麻烦。我有一种在钢丝绳上跳舞的感觉,但我知道稍有不慎就会摔下去,而且会摔得很惨。

  “立二拆四”:我变成了别人口中的“坏人”“骗子”,世界观发生了扭曲,之后我策划了许多虚假新闻,在看到传统媒体跟进报道的时候,我甚至会有快感。现在我意识到我错了,本来我能做一个积极阳光的行业倡导者,却一步步变成了扰乱网络秩序的始作俑者。

  “先赚名,再赚钱” 颠倒黑白为名利

  记者:开办尔玛公司的经营情况怎样?

  “立二拆四”:2006年9月我成立了尔玛互动营销策划有限公司,最多的时候仅北京公司就有50人,分视频部、文案部、媒介部、电子商务部还有客户部五大部门。公司炒作的网络事件,2006年有“别针换别墅”,2007年有“最美清洁工”,2008年有“封杀王老吉”等等。好的时候公司有近千万元的营业收入。

  “秦火火”:2010年7月23日我进入尔玛公司,法人代表就是“立二拆四”,他是老板,我是员工。公司主要是进行网络品牌炒作,以负面的居多,炒作理念是“三情”,即情绪、情感、情欲,以挑战人们的心理底线来吸引眼球。

  记者:“吸引眼球”目的是什么?

  “立二拆四”:想挣钱,先把自己炒红了,就会有企业来找我,这样我就可以赚企业的钱,所以是“先赚名,再赚钱”。

  “钻法律空子”失算 网络非法外之地

  记者:你们对自己的这些行为有什么认识?

  “立二拆四”:我做的事情是利用互联网制造虚假新闻,扰乱了网络秩序,也会让网络上人与人之间失去信任。我认识到自己犯了很大错误。

  “秦火火”:我的行为会造成以下危害,一是侵害了相关当事人的名誉权;二是违背了道德和法律的要求,给社会带来了负面影响;三是违背了建设和谐社会的根本要求。

  记者:你们既然这样认为,为什么还继续造谣传谣?

  “立二拆四”:我内心还是有困惑的,我之前问过律师,说还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,这一点让我继续肆无忌惮。

  新华社记者 史竞男 邹伟

  ■相关新闻

  “谣动”中国的背后

  几年获利数百万元

  40岁的“立二拆四”杨秀宇是吉林人,大学本科毕业,也曾当过“北漂族”,2006年成立尔玛公司后,凭借制造“天仙妹妹”“封杀王老吉”“别针换别墅”等一系列网络事件,发现了通过操纵网络舆论发家致富的“捷径”——

  例如,制造一个以某人物为中心的事件,将相关人物炒成网络名人,相关人物名利双收、走穴演出,而杨秀宇及其公司则在幕后大发其财。

  又如,一些企业客户提出“炒一把”造势的需求。杨秀宇收取费用后,便组织人手营造出一个网络热点,吸引传统媒体的关注。

  根据杨秀宇的供述,尔玛公司成立7年来,毛收入达到1000余万元,纯利润有数百万元之多。

  践踏法律道德底线

  2010年7月,网名为“中国秦火火”的秦志晖进入尔玛公司,成为杨秀宇手下的一名雇员。与老板相比,“秦火火”胆子更大、路子更野。

  2011年8月,“秦火火”与“立二拆四”分道扬镳,跳槽到另一家公司,按照自己的理念开始了第一次造谣——8月20日,他发布微博称,“7·23”甬温线特别重大铁路交通事故后,意大利籍乘客获赔3000万欧元。次日,铁道部公开辟谣,但已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。

  “秦火火”承认,2011年以来,他制造并传播的谣言多达3000余条。“秦火火”还和某些网络“大V”达成了协议,互相帮转微博,还有人提示他近期要关注什么。下一步,警方将对此进行具体调查。

  靠什么忽悠万千网民

  秦、杨二人称,“网民很容易忽悠”。

  秦、杨二人还交代了造谣的“诀窍”——谣言越是能贴近当时热点,越能起到较好的效果。特别是颠覆一些名人的名声,能够快速地提高自己的知名度。

  鉴于“秦火火”只有高中学历,警方怀疑涉案微博是否由他自己编写,便让他现场针对自己被警方带走这件事,写300字短文,从测试结果看,他的语言组织能力还不错。“可能是因为在尔玛公司做过文案,语言表达非常有网络特点。”

  采访结束时,秦、杨二人都表达了深深的忏悔。

  “秦火火”说:“我明年年底就要结婚了,我必须给自己的孩子积点阴德,我觉得自己有点过分了,以后肯定会被鄙视。”

  记者从有关部门获悉,为进一步加大对网络造谣传谣的打击惩处力度,相关司法解释有望在近期出台。

  新华社记者 邹伟 史竞男

(原标题:“我真的知道错了”)

(编辑:SN056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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